Mega Club 會籍計劃條款及細則
根據下列描述之 Mega Club 會籍計劃(下稱「Mega Club」)受以下條款及細則(下稱「條款及細則」)約束。如閣下成爲 Mega Club 的會員,即代表閣下同意本條款及細則並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我們有權隨時更改本條款及細則而無需預先通知閣下。
1. 定義
1.1. 除非另有指明,否則以下專用名詞在本條款及細則中具有以下定義:
1.1.1. 「我們」、「我們的」、「MegaBox」或「MDCL」指 MegaBox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1.1.2. 「會員」指 Mega Club 之會員,而「會籍」一詞應據此相應地作出解釋;
1.1.3. 「手機應用程式」指 MegaBox 手機應用程式;
1.1.4. 「電子付款」指使用銀聯/易辦事/信用卡/八達通/支付寶/微信支付簽賬之付款;
1.1.5. 「獎賞」指我們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在下文 1.1.8 條定義的指定商戶)不時向會員提供或擬提供的任何禮品、服務、福利、促銷、特惠、獎勵或類似禮遇;
1.1.6. 「電子會員卡」指發給會員的爲享受福利的電子會員卡;
1.1.7. 「積分」指 Mega Club 之積分;
1.1.8. 「指定商戶」指受限於適用條款及條件(無論在此或其他情況下訂明),向會員提供或擬提供獎賞的任何商戶。指定商戶名單或視乎個別活動及推廣而有所不同,及可由我們不時更改及更新而不作另行通知。
1.1.9. 「累積消費」指於合資格的指定商戶累積的總淨消費。
1.1.10 「會籍期」指除非根據本條款和細則提前終止或暫停會籍,從會員升級或保持爲白金卡或黑卡會員(如適用)的當月最後一天起算的12個日曆月,金卡會籍不包括在此定義中。
1.2. 在此提及的一種性別包括所有性別。
1.3. 單數詞包括複數詞,反之亦然。
2. Mega Club 會籍
2.1. Mega Club 由 MDCL 管理及營運,並受本條款及細則管轄。
2.2. 向我們提交入會申請即視爲接受本條款及細則。
2.3. 在成爲 Mega Club 的會員後,該會員應被視爲同意本條款及細則並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
3. 會籍申請資格
3.1. Mega Club 含有 3 個級別會籍,即 Mega Club 金卡會籍(下稱「金卡會籍」或「金卡會員」)、Mega Club 白金卡會籍(下稱「白金卡會籍」或「白金卡會員」)及 Mega Club 黑卡會籍(下稱「黑卡會籍」或「黑卡會員」)。Office Club 爲企業廣場 5 期公司員工專屬的特殊禮遇身份,並非會籍級別之一,詳情請參閱下文第 4 4 條。
3.2. 年滿 18 歲或以上的人士,如符合下文第 4 條所訂明的相應入會條件,均可申請成爲 金卡會員或以上級別之會員。
3.3. 會籍內所登記之會員名稱必須與會員身份證明文件、相關消費單據或付款卡上顯示之姓名相同,我們有權向申請人進行核實。每位人士在任何指定時間內隻可擁有一個會籍帳戶。
3.4. 每位會員隻可用一個手提電話號碼登記一個會籍。所有重覆申請(包括重覆使用同一個手提電話號碼登記,及使用曾經登記但會籍已被停用或註銷之手提電話號碼或電郵登記)均恕不受理,而任何以上述方式登記之會籍將會依據此條款及細則而被停用或終止使用。我們保留拒絕任何會籍申請之最終決定權。
3.5. 我們保留唯一及絕對酌情權批準會籍申請及授予相關會籍,及拒絕批準或授予任何會籍而無需提供任何理由。
3.6. 會籍、電子會員卡及獎賞均不可轉讓及轉移,並隻能由獲授予或發放會籍、電子會員卡及獎賞的個人會員使用或享用。
3.7. 我們可隨時審查會籍級別及會籍的資格標準,或根據我們的決定向會員重新分配其他會籍,恕不事先發出通知。
3.8. 合資格申請人須提供真實、準確、完整及最新的資料,包括須於申請會籍時提供現有的電郵地址及手提電話號碼以接收手機短訊驗證碼及會員通訊。閣下需要定期更新你的帳號資料,及即時通知我們任何聯絡資料上的變更。如因會員提供不準確或不完整之資訊導緻無法收到手機短訊、推送訊息或電郵,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發現有個別會籍含有錯誤、虛構、不正確或過期的資料,我們保留取消或拒絕存取該等帳號之最終決定權。
3.9. 我們有權隨時修改 Mega Club 的結構、福利、內容和其他功能,包括但不限於手機應用程式、會籍、累積消費額、獎賞、本條款及細則、加入會籍或與新會籍或其他會籍訂立安排以及終止 Mega Club 而不作另行通知。儘管我們將盡合理努力向會員通知 Mega Club 及/或本條款及細則的重大變更或修改,但會員有責任及時瞭解 Mega Club 和本條款及細則的最新情況。如會員繼續參與 Mega Club 會籍計劃,即表示會員同意及接受我們的修訂和最新版本的條款及細則。我們對因 Mega Club 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包括但不限於對本條款及細則的修改)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3.10. 每位會員將被分配一個會員帳戶。會員必須確保其會員帳戶詳情(包括但不限於密碼、會員編號以及任何代表其會籍的二維碼)保密,並不得向任何方披露。會員需對任何人使用其會員帳戶負全部責任。除非及直至我們收到會員通知於會籍內有任何非授權的存取行爲,否則我們有權假定任何於會籍內之行爲均已獲得相關會員的授權。如果第三方使用會員賬戶進行任何行爲,無論是否有獲得該會員授權,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3.11. 我們有權隨時在不事先通知會員的情況下審核會員帳戶,以確保會員遵守本條款及細則、指定商戶的任何條款及細則以及任何其他適用規例、法規或條款及細則。在審查過程中,會員帳戶可能會被暫停使用或註銷,而會員可能會無法使用其帳戶或參與任何活動。
3.12. 所有 MegaBox 商戶及其員工均不可參與任何會籍、獎賞換領及推廣活動。
4. 會籍級別、入會要求及會籍有效期
4.1. 金卡會員
4.1.1. 申請人必須爲 18 歲或以上,及於手機應用程式填妥申請表格內所有必填的個人資料即可登記成爲 金卡會員。
4.1.2. 除非根據本條款及細則被終止,金卡會籍爲終身有效。
4.2. 白金卡會員
4.2.1. 顧客登記成爲 金卡會員後,如 金卡會員在任何一個年度(以日曆月計算,起始日爲會籍之註冊日)於 MegaBox 指定商戶計累積消費滿港元 20,000 元,即可升級爲 白金卡會員。
4.2.4. 白金卡會籍之有效期爲由升級或成爲 白金卡會員當日之月份的最後一天起計 12 個月(以日曆月計算)。
4.2.3. 白金卡會籍升級計算的所需累積消費額由會籍之註冊日起計算,至註冊日 12 個月後爲止(以日曆月計算),所有累積消費額於 註冊日或升級日12 個月後將會歸零並重新計算。
4.2.4. 例如:顧客於 2023 年 5 月 1 日註冊成爲 金卡會員。如該會員於 2023 年 8 月 15 日所累積的消費額滿港元 20,000 元,即可升級爲白金卡會員,同時所有累積消費額將會歸零並重新計算,該白金卡會籍之有效期至2024 年 8 月 31 日。如於 2024 年 8月 31 日完結時所累積的消費額爲港元 19,999 元,於 2024 年 9 月 1 日時,所有累積消費額將會歸零並重新計算,而其會籍等級將會繼續維持爲 金卡會籍。
4.2.5. 如白金卡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額外累積消費滿港元 20,000 元,該白金卡會籍之有效期將由原有效期的最後一天延長 12 個月(以日曆月計算)。否則,於白金卡會籍有效期最後一天的下一天,其會籍將會降級爲 金卡會籍(請參考例子4.2.4)。
4.2.6. 例如:金卡會員於 2023 年 8 月 15 日升級爲 白金卡會員。如該會員於 2024 年 2 月 15 日額外累積消費滿港元 20,000 元,該 白金卡會籍之有效期即會延長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即原有的白金卡會籍到期日後的12個月,所有累積消費額將會於2024 年 8 月 31 日歸零並重新計算。如該會員於 2024 年 8 月 31 日完結時之額外累積消費額(由升級當日起計)爲港元 19,999 元,其會籍將於 2024 年 9 月 1 日降級爲 金卡會籍。
4.3. 黑卡會員
4.3.1. 獲邀請之人士即可成爲黑卡會員。黑卡會員資格的維持由MDCL自行決定,並可能會定期進行審查和調整,以確保計劃的完整性。管理層有權行使裁量權,決定會員是否繼續符合黑卡會員資格。
4.3.2. 如 白金卡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額外累積消費滿港元 40,000 元,即可升級爲 黑卡會員。如 白金卡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額外累積消費未滿港元 40,000 元,但滿港元 20,000 元,亦可延長其白金卡會籍之有效期 12 個月,詳情上文見第 4.2 條。
4.3.3. 如 金卡會員單一消費滿港元 40,000 元,即可直接升級爲 黑卡會員而無需先成爲 白金卡會員。
4.3.4. 黑卡會籍之有效期爲由升級或成爲 黑卡會員當日之月份的最後一天起計 12 個月(以日曆月計算)。
4.3.5. 例如:顧客於 2023 年 8 月 15 日升級爲 黑卡會員,該 黑卡會籍之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4.3.6. 隻有在註冊或升級之日起的12個日曆月內的消費金額才會被計算爲升級爲或保持黑卡會員資格所需的累積消費金額。每次會員升級或會籍期屆滿時,所有累積消費金額將被重置爲零。
4.3.7. 如 黑卡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額外累積消費滿港元 40,000 元,該 黑卡會籍之有效期將由原有效期的最後一天延長 12 個月(以日曆月計算)。
4.3.8. 如 黑卡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額外累積消費未滿港元 40,000 元,但滿港元 20,000 元,於 黑卡會籍有效期最後一天的下一天,其會籍將會降級爲 白金卡會籍。
4.3.9. 如 黑卡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額外累積消費未滿港元 20,000 元,於 黑卡會籍有效期最後一天的下一天,其會籍將會直接降級爲 金卡會籍。
4.3.10. 例如:顧客於 2023 年 8 月 15 日升級爲 黑卡會員。如該會員於 2024 年 8 月 31 日完結時之額外累積消費額(由升級當日起計)爲港元 39,999 元,其會籍將於 2024 年 9 月 1 日降級爲 白金卡會籍(「未滿港元 40,000 元,但滿港元 20,000 元」)。
4.4. Office Club
4.4.1. 顧客如屬企業廣場5期租戶之公司員工登記成爲 金卡會員後,於企業廣場 5 期一座辦公大樓 L1 接待處出示企業廣場 5 期公司員工證明文件,即可開通 Office Club 身份。詳情請向 MegaBox 禮賓處職員查詢。
4.5. 如會員之單筆消費金額超過其會籍升級要求的累積消費,任何該交易之餘額將不會計入升級至下一會籍等級的累積消費。金卡會員升級至 白金卡/ 黑卡會員後,或 白金卡會員升級至黑卡會員後,之前的累積消費將重新歸零計算。
5. 積分登記及有效期
5.1. 積分登記及上限
5.1.1. 以電子付款方式單一消費滿港元 50 元或以上,或購買電影戲票消費滿港元 1元或以上,即可憑下文第 6 條所訂明的有效收據(下稱「有效收據」)登記積分。
5.1.2. 會員(同時套用於 金卡、白金卡及 黑卡會員)憑每港元 1 元消費可登記 1 分積分。如消費金額有小數位,則向下舍入至最接近之整數。每套收據最多可登記 10,000 分積分(雙倍積分計算後最多可登記 20,000 分積分,三倍積分計算後最多可登記 30,000 分積分,如此類推)(如適用)。
5.2. 以手機應用程式登記積分
5.2.1. 會員可於手機應用程式上傳有效收據以登記積分。我們會於不多於 7 個工作天內核對所遞交之資料,會員須保留所有有效收據之正本作日後稽核之用,保留期間爲登記積分之日期起計 3 個月(包括首、尾 2 天)。經核實後,積分將存入會員帳戶內,會員並將通過手機應用程式收到訊息通知(請確保「設定」內的「通知中心」已開啓)。
5.2.2. 如使用手機應用程式登記積分,會員須憑由簽賬當日起計 14 天內(包括首、尾 2 天)之有效收據登記積分。
5.2.3. 會員可於手機應用程式之「積分紀錄」內查看最新的積分登記狀態。所有於「積分紀錄」內之記錄均爲最終及具決定性。我們恕不接受任何積分遺失之申訴。如因任何技術問題或異常情況導緻我們無法於系統翻查會員的積分狀態而招緻任何損失,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5.3. 親臨 MegaBox 禮品換領 / Mega Club 專櫃 @ G 登記積分
5.3.1. 會員須親身於 MegaBox 禮品換領 / Mega Club 專櫃 @ G 出示電子會員卡與有效收據登記積分。簽賬者必須爲會員本人。每位會員每次最多可提供 10 套有效收據登記積分,其餘收據須再次排隊輪候登記。
5.3.2. 如親臨 MegaBox 登記積分,會員須憑由簽賬當日起計 14 天內(包括首、尾 2 天)之有效收據登記積分。
6. 有效收據
6.1. 有效收據必須同時包括 (i) 正本商戶機印收據,及 (ii) 正本電子付款簽賬存根或手機程式交易記錄畫面(適用於八達通、支付寶或微信支付)。
6.2. 恕不接受任何訂金、未付全數、已取消、已退款(全部或部分)、偽造、已註銷、虛假或未完成之交易、逾期、手寫單、重印或影印、已損毀、預付式消費(包括購買禮品卡、禮券、現金券、折扣卡、儲值卡或其他預付式消費)、繳付賬單、增值及充值服務(包括八達通增值及電話費增值等)、會籍、學費(Mega Ice 除外)、展覽場地或攤位發出之收據、銀行服務、通過第三方移動應用程式進行的食品和飲料外賣服務交易消費及 MegaBox 停車場泊車費用之收據。
6.3. 有效收據必須列明商戶名稱、交易日期及時間、收據編號、消費項目及金額(港元)。電子付款簽賬存根顯示之卡主姓名必須與會員之登記姓名相同。
6.4. 每位會員每日最多可使用 2 套同一商戶發出之有效收據參與任何活動(包括而不限積分登記、禮品換領或其他場內宣傳活動等)。
6.5. 我們保留權利拒絕或擱置任何有問題、懷疑爲無效、偽造或不是爲真實交易開具的收據之積分登記申請,包括而不限於以手機應用程式上傳的圖片不清晰、收據編號重複、以現金付款之消費單據、超出每日積分登記上限之申請等。
6.6. 每套有效收據隻可用作參與任何推廣活動一次(包括而不限積分登記、禮品換領或其他場內宣傳活動等),而收據上之消費金額不可分開作多於一次換領之用。
6.7. 隻計算有效收據上之實際消費金額(即隻計算使用 MegaBox 發出之現金券、優惠券、禮券及折扣後之剩餘金額)。
6.8. 所有可提供退款服務的商戶收據均不可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登記積分。會員必須親自前往MegaBox 禮品換領 / Mega Club 專櫃 @ G 登記積分。專櫃職員會於所有已用作登記積分之收據及簽賬存根上蓋印以茲識別。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我們不接受會員再次使用該等帶蓋印之收據或簽賬存根參與任何推廣活動(包括而不限積分登記、禮品換領或其他場內宣傳活動等)。有關商戶亦保留權利拒絕爲已蓋印之消費單據的交易辦理退款服務。
6.9. 我們保留權利要求會員提供簽賬所使用之電子付款卡、任何商戶機印收據及/或簽帳存根或電子付款的手機程式交易記錄畫面(適用於八達通、支付寶或微信支付)以核實及確認有關交易資料之用。
6.10. 我們保留權利爲有效收據影印及/或拍照,並將有關影印本及/或相片及圖片(包括於手機應用程式上傳之檔案)存檔,以作內部稽核及確認之用。
6.11. 所有積分均沒有現金價值及不可兌換現金。
6.12. 所有會籍內之積分均不可以轉移至其他會籍及不可與其他會籍內之積分合併使用。
6.13. 所有非會員本人之消費均不可用作積分登記之用。
6.14. 我們保留權利於任何時間調整或註銷任何以懷疑爲無效、偽造、不是爲真實交易開具的收據,或以不遵守或違反本條款及細則之方式所登記之積分,而無需向會員作事前通知。
6.15. 如在積分登記及/或禮品換領事宜上有任何爭議,我們及有關商戶/供應商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7. 獎賞
7.1. 在不影響或抵觸上文第 1.1.5 條的情況下,「獎賞」包括而不限於我們或任何第三方向會員提供或擬提供的任何禮品、獎品、貨品、電子印花、活動名額、電子優惠券及/或禮券。
7.2. 會員可於手機應用程式內憑指定積分、電子印花及/或金額(如適用)換領獎賞,換領獎賞的申請一經確認,系統會即時從會員帳戶扣取相關積分、電子印花及/或金額(如適用),而有關申請將不可更改或取消。
7.3. 會員須於指定時限內到指定地點或商戶親身領取或使用已換領的獎賞,否則當自動放棄論,亦不會獲補發獎賞、積分或已繳付之優惠價(如適用)。
7.4. 所有電子印花、電子優惠券及/或禮券將帶有指定到期日及時間。電子印花、電子優惠券及/或禮券沒有任何現金價值,亦不可換取現金。
7.5. 會員於指定商戶使用電子優惠券及/或禮券時,必須開啓手機應用程式內的掃瞄器並掃瞄由商戶提供的二維碼,或輸入獨立的商戶代碼,以確認已使用/領取奬賞。
7.6. 每位會員每日隻可換領每款獎賞 1 個(特別註明除外)。每位會員須于指定時限内到指定地點或商戶親身領取或使用已換領的獎賞。
Members are required to collect or use the redeemed rewards at the designated location or participating merchants within the designated period in person.
7.7. 獎賞不可以轉讓給其他會員及非會員。
7.8. 換領獎賞時所需之積分必須來自單一會籍,及不可與其他會籍內之積分合併使用。
7.9. 所有獎賞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我們及參與商戶/供應商保留權利於任何獎賞換領前終止提供有關之獎賞,或以其他價值相似之獎賞作替代而不作另行通知。我們並不保證獎賞會於整個推廣期內提供。
7.10. 獎賞照片僅供參考,顏色和款式將隨機分配,不允許選擇顏色和款式(特別註明除外)。我們保留單方酌情對會員之獎賞換領數量設有限額的權利。
7.11. 會員有責任於換領時檢查及驗收獎賞之質素,獎賞一經換出,在任何情況下將不可更換、替換、保用或退回。
7.12.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獎賞按「現狀」提供,不作任何類型之保證,包括有關可商售性、不侵犯知識產權、提供任何售後或維修服務或對某特定用途的適用性之保證。
7.13.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我們對因使用獎賞或與獎賞相關的任何產品質量、保證或適當性問題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我們並非獎賞之供應商,任何與獎賞有關的查詢或爭議均應直接提交予原供應商或製造商,我們對任何此類查詢或爭議概不負責。
7.14. 如會員因使用獎賞而招緻任何損失,或導緻會員與有關參與商戶及/或供應商之間就獎賞質素或其他原因發生爭議,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7.15. 在不影響或抵觸本條款及細則的情況下,個別獎賞活動或會受其他特定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的特定條款及細則。
8. 電子印花
8.1. 於指定推廣期內,會員於指定商戶消費並於手機應用程式上傳有效收據,可同時登記積分及獲贈電子印花。
8.2. 會員可憑指定數量之電子印花換領指定獎賞。
8.3. 有關電子印花及獎賞之換領、供應及使用的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上文第 7 條「獎賞」。
8.4. 在不影響或抵觸本條款及細則的情況下,個別電子印花活動或會受其他特定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的特定條款及細則。
9. 抽獎活動
9.1. 於指定推廣期內,會員於指定商戶消費並於手機應用程式上傳有效收據,可同時登記積分及獲贈電子抽獎券/抽獎機會。
9.2. 有關抽獎活動之禮物領取、供應及使用的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上文第 7 條「獎賞」。
9.3. 在不影響或抵觸本條款及細則的情況下,個別抽獎活動或會受其他特定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的特定條款及細則。
10. 全年商戶優惠
10.1. 會員於其會籍有效期內,可享有與其會籍類型相對應的全年商戶優惠。
10.2. 不同會籍級別之會員可享的全年商戶優惠或有不同,一切以手機應用程式之顯示爲準。
10.3. 會員須親臨參與商戶,於手機應用程式內的「全年商戶優惠」頁面,開啓相應優惠頁面,並向商戶職員出示頁面以享用優惠。
10.4. 有關全年商戶優惠之供應及使用的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上文第 7 條「獎賞」。
10.5. 在不影響或抵觸本條款及細則的情況下,個別全年商戶優惠或會受其他特定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的特定條款及細則。
11. 活動預約
11.1. 於指定推廣期內,會員可於手機應用程式內的活動預約頁預留活動名額。
11.2. 有關活動名額之換領、供應及使用的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上文第 7 條「獎賞」。
11.3. 會員出席已預留名額的活動時,須出示電子會員卡及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以作驗證身份及內部稽核之用,恕不接受委託他人換領或登記之活動預約。
11.4. 在不影響或抵觸本條款及細則的情況下,個別活動預約或會受其他特定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的特定條款及細則。
12. 服務與設施預約
12.1. 會員可於手機應用程式內的服務與設施頁預約服務或設施。
12.2. 不同會籍級別之會員可預約的服務與設施或有不同,一切以手機應用程式之顯示爲準。
12.3. 爲了更有效率地處理會員的服務與設施預約申請,會員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提交預約申請時,必須提供全部所需資料。
12.4. 我們或會使用預約申請內之資料聯絡會員,如所提交的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可能會導緻該預約申請失敗。
12.5. 會員享用已預約的服務或領取已預約的設施時,須出示電子會員卡及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以作驗證身份及內部稽核之用,恕不接受委託他人預約之申請。
12.6. 我們或會要求會員支付按金或積分以借用部分服務或設施,詳情請參閱個別服務或設施之說明。
12.7. 會員必須於指定預約日期及時間的 15 分鍾內前往指定地點享用已預約的服務或領取已預約的設施,否則閣下需要重新提交借用服務申請。
12.8. 嬰兒車的最高負重爲 15 公斤。
12.9. 會員必須於指定預約日期及時間前於指定地點歸還已借用的設施。會員亦有責任於使用借用物件的過程中保持所借物件狀態,並將物件以借出時之相同收狀態歸還予我們。如有任何損失或損毀,我們將保留就有關所遭受之任何損失提出索取賠償之權利,包括而不限於扣除會員已支付的按金(如適用)。
12.10. 黑卡會員可于每日 22:00 前于手機應用程式内預約未來 2 天指定時段之專用車位 1 個,數量有限,先到先得。
13. 迎新獎賞
13.1. 於指定推廣期內,我們會向每位新登記之會員送出迎新獎賞(視乎禮品供應及其他活動相關之適用的條款及細則而定)。重覆之會籍申請恕不接受。
13.2. 有關迎新獎賞之領取、供應及使用的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上文第 7 條「獎賞」。
13.3. 所有迎新獎賞(包括積分獎賞及/或禮品/優惠獎賞)數量有限,送完即止(特別註明除外)。我們及參與商戶/供應商保留權利於送出任何迎新獎賞前終止提供有關之迎新獎賞,或以其他價值相似之迎新獎賞作替代而不作另行通知。我們並不保證迎新獎賞會於整個推廣期內提供。
13.4. 會員須於指定時間內前往指定地點領取或使用迎新獎賞。所有逾期未用/未領取之迎新獎賞將會自動作廢。
13.5. 在不影響或抵觸本條款及細則的情況下,個別迎新獎賞活動或會受其他特定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的特定條款及細則。
14. 推薦新會員計劃
14.1. 於指定推廣期內,現有會員(下稱「推薦人」)可推薦其他非會員人士申請 Mega Club 會籍以獲取推薦人積分獎賞(視乎獎賞供應及其他特定活動的條款及細則而定)。
14.2. 獲推薦之 Mega Club 新申請人(下稱「被推薦人」)可於手機應用程式內申請會籍時輸入推薦人之會員號碼,或透過推薦人發送之邀請連結申請會籍。推薦人每成功推薦一位新會員,即可獲得 500 分積分獎賞。每位推薦人最多可推薦 2 位被推薦人,及最多可獲得 1,000 分積分獎賞。
14.3. 推薦人及被推薦人不可以爲同一人;
14.4. 我們將在 7 個工作天內核對所遞交之資料,核實成功推薦後,獎賞積分將自動存入推薦人帳戶內。推薦人將會收到手機應用程式內之訊息通知(請確保「設定」內的「通知中心」已開啓)。
14.5. 如我們認爲有任何推薦人以欺詐方式提交推薦,及以非上述之方式獲得任何積分或有任何會員違反此條款及細則及/或相關推廣活動之條款,我們會因應情況而即時暫停或終止該會員之會籍及/或取消該會員參與我們任何推廣活動的資格、限制該會員使用手機應用程式及/或即時取消所有已登記之積分及所有已換領之獎賞。
15. 倍數積分獎賞
15.1. 於指定推廣期內,會員於指定商戶消費並於手機應用程式上傳有效收據,可獲贈倍數積分獎賞。
15.2. 倍數積分獎賞包括而不限於生日積分獎賞、指定商戶積分獎賞、指定時段消費積分獎賞、指定日期消費積分獎賞等。
15.3. 會員必須於申請會籍時,於申請表格上選擇出生月份,方可享有生日積分獎賞。
15.4. 每位會員每年隻可享有生日積分獎賞一次。
15.5. 在不影響或抵觸上文第 5.1.2. 條的情況下,於倍數積分獎賞活動內,每套收據最多可登記之積分上限將會相應調整。
15.6. 例如:於雙倍積分獎賞活動進行期間,每套於合資格指定商戶消費的有效收據可登記之積分上限爲 20,000 分積分;於三倍積分獎賞活動進行期間,每套於合資格指定商戶消費的有效收據可登記之積分上限爲 30,000 分積分;如此類推。
15.7. 有關積分登記的其他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上文第 5 條「登記積分及積分有效期」及第 6 條「有效收據」。
15.8. 在不影響或抵觸本條款及細則的情況下,個別倍數積分獎賞活動或會受其他特定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的特定條款及細則。
16. 遊戲
16.1. 於指定推廣期內,我們會於手機應用程式內推出各種供會員及/或非會員參與的遊戲。
16.2. 部分遊戲或會要求參加者憑指定積分、指定消費或完成指定任務,以獲得機會贏取獎賞或額外積分。
16.3. 有關遊戲活動之禮物領取、供應及使用的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上文第 7 條「獎賞」。
16.4. 在不影響或抵觸本條款及細則的情況下,個別遊戲或會受其他特定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的特定條款及細則。
17. 生物認證功能
17.1. 閣下於手機應用程式使用生物認證功能(如有)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當閣下透過手提電話或流動裝置(下稱「指定裝置」)於手機應用程式登記並啓用生物認證功能,即被視爲已接受本條款及細則。若閣下不接受本條款及細則,請勿透過任何指定裝置於手機應用程式登記使用生物認證功能。
17.2. 生物認證功能目前適用於:
17.2.1. 操作系統爲 iOS 版本 10.3 或更新版本之 Apple iPhone;及
17.2.2. 操作系統爲 Android 版本 6.0 或更新版本之 Android 手機。
17.3. 以指紋作認證之功能目前適用於:
17.3.1. 操作系統爲 iOS 版本 10.3 或更新版本及支援 Touch ID 之 Apple iPhone 5s 或更新型號;及
17.3.2. 操作系統爲 Android 版本 6.0 或更新版本及支援指紋感應器及可信執行環境 (Trusted Execution Environment) 之 Android 手機。
17.4. 以面部測繪圖作認證(即面孔辨識認證)之功能目前適用於操作系統爲 iOS 版本 11.0 或更新版本並附有 Face ID 功能之 Apple iPhone X 或更新型號。
17.5. 當閣下於手機應用程式使用生物認證功能,即爲使用儲存於指定裝置上之指紋或面部測繪圖(如適用)代替帳戶密碼以認證身份。我們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收集及儲存閣下之生物識別憑據資料。
17.6. 閣下應確保指定裝置上隻儲存有自己的生物識別憑據,及隻以自己的生物識別憑據使用「生物認證」功能。儘管有此條款,若閣下之指定裝置上儲存有任何其他人士的生物識別憑據,則認同任何人士以其他生物識別憑據登入並使用該閣下之Mega Club帳戶,包括但不限於換領獎賞及使用積分等行爲。
17.7. 若閣下有雙胞胎或長相相似的兄弟姊妹,或正處於面部特徵可能快速發展的青春期,切勿使用面部測繪圖作認證之功能。
17.8. 閣下的指定裝置內之生物認證功能及生物識別憑據感應器均由第三方供應商提供及運作。我們並不會運作或操控生物認證功能及生物識別憑據感應器。若有任何問題,包括但不限於生物認證功能之科技及服務質素,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閣下有任何查詢、意見或投訴,請聯絡閣下的指定裝置供應商。
17.9. 我們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手機應用程式之生物認證功能,或修改本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我們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18. 暫停或註銷會籍及更新個人資料
18.1. 會員可循以下途徑要求暫停或註銷其會籍:
18.1.1. 親臨 MegaBox 禮品換領 / Mega Club 專櫃 @ G;或
18.1.2. 電郵至 mb.cs.2023@megabox.com.hk(電郵內容請註明會員編號、會員名稱及已登記之手提電話號碼/電郵地址);或
18.1.3. 聯絡顧客服務主任,電話:(852) 2989 3000。
18.2. 會員註銷會籍之申請一經批核,所有仍未使用的積分將會即時被註銷而不會作任何補償,而其會籍亦會即時被刪除。
18.3. 在不損害我們權益(不論根據普通法或衡平法)的原則下,我們保留判斷會員有否從事任何不當、詐騙、濫用會員福利或違反本條款及細則之行爲,並因應而即時暫停或終止該會員之會籍、限制該會員使用手機應用程式及/或即時取消所有已登記之積分及所有已換領之獎賞而不作另行通知。
18.4. 會員身故後,其會籍將會被刪除,而所有仍未使用的積分將會即時被註銷而不會作任何補償。
19.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19.1. 我們尊重閣下的私隱,並會緻力保護閣下向我們提供或我們在閣下加入會籍時收集到的個人資料之私隱度、保密性及安全性。有關我們如何收集、使用或披露閣下的個人資料之詳情已詳列在我們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內。
19.2. 一旦申請成爲會員,即代表閣下已同意接受我們的直接行銷和市場推廣信息。爲此,我們將通過電子郵件、手機短訊、推送通知、電話或社交媒體息向閣下發送我們認爲閣下可能感興趣的直接行銷和市場推廣信息。如果閣下不想再收到我們的的直接行銷和市場推廣信息,可按照促銷信息中所載的指示取消訂閱或電郵至 mb.promotion@megabox.com.hk 與我們聯繫。
20. 一般事項
20.1. 閣下同意我們無需就任何因網路問題、系統失靈、電話訊號接收不良或被第三方應用程式堵截而招緻之任何延誤、損失、錯誤或任何數據傳送損毀承擔任何責任。
20.2. 我們保留不時更改及修訂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若閣下在我們發佈條款及細則修訂後繼續參與 Mega Club 會籍計劃,即表示閣下同意及接受我們的修訂和最新版本的條款及細則。
20.3. 我們保留權利隨時修訂及/或終止任何推廣活動、推廣期及其他與推廣活動有關的條款及細則而不作另行通知。如遇以上情況,新修訂的條款及細則將會生效及取代原本的條款及細則。如有任何爭議,我們保留最終決定權。
20.4. 如對 Mega Club 會籍計劃有任何查詢或疑問,歡迎循以下途徑與我們聯絡:
20.4.1. 親臨 MegaBox 禮品換領 / Mega Club 專櫃 @ G;或
20.4.2. 電郵至 mb.cs.2023@megabox.com.hk(電郵內容請註明會員編號、會員名稱及已登記之手提電話號碼/電郵地址);或
20.4.3. 聯絡顧客服務主任,電話:(852) 2989 3000。
20.5.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文及英文版本若有任何差異,一概以英文本爲準。
版本日期:25 / 04 / 2023